医保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各定点医药机构、全县参保群众:
我局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25号)、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吉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定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医保字〔2024〕17号)文件精神,随机抽取吉安市医保评估专家对永新平安医院开展了综合评估准入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永新平安医院评估合格拟确定为永新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8月31日前向永新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受理电话:0796-7736872。
永新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
初审:汤雪梅复审:邱英终审:汪志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