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低空经济的蓬勃发展,永新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主动谋划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在织密监管网络、打造智慧平台、强化实战应用等方面发力,为县域低空安全保驾护航。
网安大队民辅警持续开展无人机销售企业底数摸排工作,通过组织与企业“面对面”座谈,建立微信群搭建无人机管控“警民联络桥”等方式,定期向企业宣讲政策法规,听取警企协作建议,建立了长效协作机制(企业快速响应公安机关需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如病毒攻击预警、山上搜救行动等)。同时,网安大队对无人机企业使用的平台、系统、设备等网络资产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网络安全漏洞,消除风险隐患;常态化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内的无人机企业,对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网络安全宣教、员工网络及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实现了线上线下双管控。
大队民辅警不断探索建立了无人机管控平台,经与无人机销售企业协商,企业向大队提供了本县使用的无人机后台权限,打通了监管渠道,网安民警在办公室就能履行监管无人机飞行轨迹及使用情况的职能。通过监管无人机飞行轨迹,以防无人机在人群密集区域(如商圈、学校、甚至解除禁飞区限制)飞行时造成泄密事件或安全事故的发生,堵住信息滞后导致的空域安全漏洞。当无人机出现故障失联时,溯源监管轨迹便能帮助快速找回设备,保障无人机持续进行“高空作业”。
结合网格化管理,飞行轨迹还能与地面治理相结合,例如,发现无人机在农田上空长时间盘旋,可联动农业部门核查是否违规喷洒农药;发现无人机反复拍摄工厂,可提醒企业排查商业间谍风险;无人机可能被用于偷拍隐私、运输毒品(违禁品)、测绘敏感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轨迹监管可快速定位异常飞行(如深夜在监狱周边低空盘旋、反复靠近居民楼)。网安大队持续强化监管力度,引导无人机“合法飞”“安全飞”,有效防范“黑飞”引发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还建立了无人机管控成效考核机制,多维度发力,强化无人机安全管理、防范潜在风险。一是管控效能。如辖区内无人机 “黑飞”(违规飞行)事件的发生率、查处率,重点区域(如机场、重要场馆、涉密场所)的无人机禁飞管控效果,以及对无人机违法犯罪行为(如偷拍窃密、干扰公共秩序等)的打击成效。二是技术应用。考核无人机管控技术手段(如反制设备、监测系统、电子围栏等)的部署合理性与实际作用,包括对违规飞行的预警响应速度、精准拦截能力等。三是协同联动。评估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效率,以及与无人机销售企业的联动机制(如源头登记、数据共享)是否顺畅,确保管控无死角。四是宣传与规范:考核对无人机使用者的普法宣传成效(如合规飞行知晓率)、备案登记覆盖率,以及对行业用户(如物流、测绘)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目前,网安大队已建立了集“飞行态势监控、安全监管”于一体的智慧立体监管模式,努力构建“空地一体”的县域防控体系,严把无人机“安全关”,筑牢飞行“防护网”,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